苍**县城新区惠达路道路工程(渎浦路-**大道段)招标(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采用(略),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前,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或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3日。
1、现将“苍(略)(渎浦路-**大道段)招标(略),公示期为3日。如潜在投标人或相关方需反馈意见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公示截止时间:(略)
3、反馈意见接收联系人:(略)
4、联系方式:(略) ,(略)@qq.com。
招标(略)。
苍**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