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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22SC(略) | 挂牌价格2,660 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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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22-05-19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2-06-01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一、本次转标的仅为部分商混站拆除物的铁制品,不包(略),具体转让物品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具体重量均以实际过磅为准,部分罐内含有混凝土,请自行进行综合评估。该处标的(略) 二、本次转让标的均由受让方自行在转让方指定范围内装运、协调相关事宜(协调事宜包括(略):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 三、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为20天(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汛期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来定,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为0.5元/吨每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该项目每次加价幅度为0.5元/吨或0.5元/吨的整数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五、标的联系人:徐正川;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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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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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 元/吨 | ||||||||||||||||||||||||||||||||||||||||||||||||||||||||||
一次性 | ||||||||||||||||||||||||||||||||||||||||||||||||||||||||||
是 | ||||||||||||||||||||||||||||||||||||||||||||||||||||||||||
一、本次(略)。 户名:(略) 账号:5105 0179 7108 0000 0298 开户行:(略)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意向受让方(略),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产权交易(略),将人民币20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预付款。 实际总成交价款按照乙方最终运输的总量计算,即成交单价×实际运输吨数,甲、乙双方在确认最终运输总量后,应进行价款结算。若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不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若乙方已支付的预付款总和超出实际价款总额的,由甲方将(略)。 四、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受让(略)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一次(略)。 五、西南联交所凭竞价系统(略)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该笔交易服务费在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有剩余部分,西南联交所将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交。 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受双方场外结算完毕的证明以及收到转、受让双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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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交易不(略)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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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本次转让标(略)。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的规划的数量、质量等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勘察、鉴(略)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略),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并确定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在运输标的物前,须在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确定重量并进行车辆信息采集(包含但不限于运(略)),转、受双(略)。标的物装车后,车辆再次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称重,确定实际运输量(过磅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运输期间产(略),包括(略):场地内、外便桥、路的架设、协调补偿、恢复、使用费用等,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且应在运输前按规定购买保险。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私自增加运输车辆,如需增加应在增加车辆前一天书面告知转让方,待转让方同意后,转、受(略)(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自身重量、驾驶员姓名及车牌号登记等信息)。运输过程中,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随时抽查运输车辆,并对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略)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同时对标的物进行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略),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略),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转让方及相关部门要求装运。 八、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进场前须向相应部门进行报备,并制作施工场地公示牌。 九、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装运转(略)。 十、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为自受让方进场装运后30日内完成。标的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汛期(略),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如装、运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未协调好相关事宜等)造成未能按约**期完成运输,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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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 | ||||||||||||||||||||||||||||||||||||||||||||||||||||||||||
3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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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16:(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中信银行**分行 | ||||||||||||||||||||||||||||||||||||||||||||||||||||||||||
(略) |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剩余部分西南联交所将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其他意向受让方(略)。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略)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略) 3.意向受让方(略),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略),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略)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略),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略)。 四、(略),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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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略),直到征集到(略) | ||||||||||||||||||||||||||||||||||||||||||||||||||||||||||
动态报价 | ||||||||||||||||||||||||||||||||||||||||||||||||||||||||||
云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
李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略)(以下简称“本所”)依据(略),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略)。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略),本所对此类承(略)。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略)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略))。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略)。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略) 2.联合体以代(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略)。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略),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略),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略),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略),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略)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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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略)。 尊敬(略): 您通过西南联(略)(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略),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略)(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略)。对明示(略),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略)。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略)。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略)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略),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略)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略)。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略),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略),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