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集团所属**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珊溪电厂生活区配电改造工程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9
各投标人:
1、取消招标文件第15页4.2投标文件的递交中“4.2.6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略)个月(2021年7月-9月)的社会养老金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注:如果参加投标单位系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规定。委托代(略)。
2、本补充通(略),以本补充(略),详见招标文件;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