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DFL(略) |
宗地总面积: |
10847.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日峰镇燎源村同胜大道与X893交汇处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略) |
建筑密度(%): |
小于(略)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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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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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
10847.44 |
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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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378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67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12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0时30分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登录省国土**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5月30日 至 2022(略)到 登录省国土**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0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登录省国土**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DFL(略) 号地块:(略)8时30分 至 (略)0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用途必须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开发建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不得用于其它项目建设。地块为现状供地, 地上地(略)。地块范围内的“五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通电信、通有线电视、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地块范围外涉及到的青苗补偿费、迁坟相关补偿费用和租赁土地的一切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承担。 2.受让(略)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如要进行变更,应书面提出,并经*(略)。在建设中不仅要符合《**县旅游总体规划》,还须符合(略),在报县(略)。出让地块范围内应设置的公共建筑或附属设施等,均由受让人按规划要求办理。详细规划指标以县规划部门(略) 3.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50%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抵作土地(略),超出50%部分也不退还),剩余土(略)(受让人(略),不需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4.如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略)1 ‰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略),出让人返还已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缴纳竞买保证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受让人支付6(略)。受让人未提出解(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出让人不予返还已交的土地出让金,但按缴(略),向受让人支付60日利息,达到交付条件,出让人及时交付土地,土地使用(略)。 5.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6.交易系统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范本,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7.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地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地下人防设施以及地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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