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略)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公务用车购置 | 2022年计划采购16辆公务用车,包含轿车、商务车、SUV、皮卡等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要求车辆都为2021年9月之后新出厂的车辆,采购的车辆由供车方送至购买方指定地点,且需购买方检验合格。供车方应提供3年或10万公里质保。 | (略) | 2022年06月 | 公务用车购置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