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项目名称 |
**(略)6处非办公类房屋出租 |
||||
项目编号 |
ZL(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6-13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并委托(略)。依照公开、公平(略):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略)。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略)。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一:(略)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市**财政局 |
||
坐落位置 |
**市****街159号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61.32平方米 |
||
所在层数 |
-1层 |
履约保证金 |
215元 |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况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一:(略) |
||||
出租(略) |
标的二:(略)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
权证号 |
|
权属所有人 |
**市**财政局 |
||
坐落位置 |
**市****街64-4号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187平方米 |
||
所在层数 |
-1层 |
履约保证金 |
690元 |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况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二:(略)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标的一:(略) 标的二:(略) |
账面值 |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6-08 |
||||
评估机构 |
**利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略) |
黑利朋评报字【(略)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市**财政局 |
||||
标的清单 |
|
||||
瑕疵说明、重(略) |
1、本次出租的标的以**利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利朋评报字【(略)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市**财政局(**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出租行为批准 |
准单位名称:(略) |
交易 |
信息披露 |
本次出租的标的于2021年07月16日起在我所首次公告,公告期(略),现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关于房产出租公告降价披露的函》,变更公告条件,公告不少(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略)(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略),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2-05-20 09:00 至 2022-06-13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略)org.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标的一:5355元;标的二:17145元。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略)09:00 至 (略)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略):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成交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成交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略):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标的物现场。因疫情原因,公告期内请提前与出租方联系。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略)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略)转1610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市****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 |
|
其他 |
附件:附件四协议书(自然人).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法人(略)).docx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1).docx 附件:附加六声明书(自然人).docx 附件:**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1).docx 附件:附件五声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