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南院餐厅招租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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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略)南院餐厅招租项目招标文件已发布,现将采购公告作出以下修改: 1.采购公告中第三项投标人条件“1、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注明有餐饮或餐饮管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修改为“1、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经营范围必须注明有餐饮或餐饮管理。” 2.报名时间顺延至2022年5月23日17时,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略) (**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联系人:(略) 发布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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