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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五龙乡边礁村消浪平台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期公示

浙江舟山 全部类型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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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 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略))。如对所公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自然**和规划局或嵊**自然**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市自然**和规划局 地址:**市**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略) 邮编: (略)

嵊**自然**和规划局 地址:嵊**菜园镇奇观路1号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


报告书(表)名称

编制(略)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嵊**五龙乡边礁村消浪平台建设

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市智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嵊**五龙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用海位于(略),五龙乡边礁岙渔港。

(详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嵊**自然**(略)

(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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