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赤溪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赤溪现代农(略))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赤**赤溪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赤溪现代农业示范园道路建设工程(夏村桥头至西坑溪桥段)”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本(略):
开户银行:(略)
帐户名称:(略)
帐 号:(略)
2、本(略).1条款修改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3、本招标文件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第29.1履约担保形式修改为:“中标人应(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如逾期每日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处罚中标人”。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略),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赤溪(略)**省嘉(略)2022年06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