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800万元。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予以退还。
现更改为: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800万元。履约担保金在项目开工后6个月可退还,退还时需用银行保函置换,具体置换金额以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协商而定。
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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