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傈僳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略)
原招标文件中:(略)
现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略):
3.1制氧系统生产厂家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3.2制氧系统生产厂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建筑机电安装(略)
(2)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3.3制氧系统生产厂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略));
(2)特种(略)(压力管道设计);
3.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略)
招标文件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