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鹤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一)原招标公告十、其它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增加:缴纳截止时间为:(略)时30分前(**时间)以**市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2、(略)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略) 6 %。 2、监(略),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略) |
现更正为:
第5.3(1)项 |
价格(略) |
1、给予(略),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略)。 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略),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2)地 址: **市城东新区芦林路(五溪文化广场对面)
(3)联系人: (略)
(4)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2)地 址: (略)
(3)联系人: (略)
(4)邮 编: (略)
(5)电 话:(略)
(6)电子邮箱: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