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组织实施的“**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项目现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略).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约定项目(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前后不一致。依据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第10.22条: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次澄清不(略)。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qdnjsgc(略)]**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QDNCF
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