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BZX-FW-2022-233)
受(略)委托,(略)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2年和谐型电力机车第3批次三类部件委外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采购明细表(见附件2)。
三、(略)3.1各包件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明细表(见附件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略)。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cn/) 点击右侧边栏按钮【招标(试)】,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点击【公告】,选择公告类型,点击【查看】,点击【我要报名】,通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如本项目重新发售招标文件,请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 按上述流程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略)7:00时(**时间)止,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同时将供应商报名表(附表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规定在报名期间内发送供应商报名表视为报名不成功),同时须来电与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未确认的后果自负。报名成功后还需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2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略),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不满足开标条件,自动流标。
4.4未按要求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递交时间为2022年7月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时间),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7月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略)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略)不予受理。
5.3疫(略),请各投标人按 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通知 (附件3)要求提(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执行相关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2年7月9日09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略)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7.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标准:中标方在合同执行结束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一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实际结算金额 (含税)3000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服务费收取费率按 1.5%计算;实际结算金额 (含税)3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服务费收取费率按 1.3%计算;(略)(含税)5000万元以上、10000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服务费收取费率按 1.0%计算;10000 万元(略),代理服务(略).8%计算。
7.2如中标方拒(略),招标人有权从应支付的维修款项中扣除代理服务费金额。
八、联系方式招标(采购)人: (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市**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 箱:(略)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
账 号: 5100 1885 3360 5912 3456(注: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略)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om.cn)发布。
十、(略)
10.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应真实有效,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相关资料进行核验,如发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经济赔偿。
10.2投标文件中相(略)(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配置方案、服务方案)将作为中标后的合同履约条款,如实际提供服务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存在偏差,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经济赔偿。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表
单位名称 |
********公司(加盖公章) |
投标(略)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电话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纳税(略):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
年 月 日
备注:(略)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 (略)
采购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机型 |
修程 |
主要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估发生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06部件辅助检修业务外包 |
1 |
HXD1 |
C5 |
受电弓(略) |
台车 |
4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
将受电弓、主断路器、干燥器、单元制动器等(略) |
2 |
HXD3C |
C4 |
受电弓-HXD3C型机车受电弓辅助检修C4修 |
台车 |
23 |
||||
3 |
HXD1 |
C4 |
受电弓-HXD1型机车受电弓辅助检修C4修 |
台车 |
10 |
||||
4 |
HXD1C |
C5 |
受电弓-HXD(略) |
台车 |
10 |
||||
5 |
HXD3D |
C5 |
受电弓-HXD3D型机车受电弓辅助检修修C5修 |
台车 |
2 |
||||
6 |
HXD1 |
C5 |
干燥器-HXD(略) |
台车 |
4 |
||||
7 |
HXD3C |
C4 |
干燥器-HXD3C型机车干燥器辅助检修C4修 |
台车 |
23 |
||||
8 |
HXD1 |
C4 |
干燥器-HXD1型机车干燥器辅助检修C4修 |
台车 |
10 |
||||
9 |
HXD1C |
C5 |
干燥器-HXD1C型机车干燥器辅助检修C5修 |
台车 |
10 |
||||
10 |
HXD3D |
C5 |
干燥器-HXD3D型机车干燥器辅助检修C5修 |
台车 |
2 |
||||
11 |
HXD1 |
C5 |
主断-HXD1型机车主断路器辅助检修C5修 |
台车 |
4 |
||||
12 |
HXD1 |
C4 |
主断-HXD1型机车主断路器辅助检修C4修 |
台车 |
10 |
||||
13 |
HXD1C |
C5 |
主断-HXD1C型机车主断路器辅助检修C5修 |
台车 |
10 |
||||
14 |
HXD1 |
C5 |
单元制动器(略) |
台车 |
4 |
||||
15 |
HXD1C |
C5 |
单元制动器-HXD1C型机车单元制动器辅助检修C5修 |
台车 |
4 |
||||
16 |
HXD3D |
C5 |
单元制动器-HXD3D型机车单元制动器辅助检修C5修 |
台车 |
4 |
注:此表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