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集团(**公司采购)(煤询)-(略)
产品信息
褐煤 原煤 | 42000.00 |
煤质要求
≥5500k(略) | ≤40% | -- |
-- | -- | -- |
10% | 0.6% | 35至43% |
-- | -- | -- |
≤100mm | ≥1150℃ | ≥50HGI |
交易属性
20.00 | 谏壁发电厂自备码头 | 2022-07-10至2022-08-10 |
海运 | 到场第三方验收 | 一票结算 |
1、以一船煤为批次进行结算。 2、(略),供方将海关出具的进口放行通知书、小提单、全套货权转移及CCIC出具的数质量证书(含微量元素,(略)量项目的约定)提供给需方。3、需方在收到上述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确认结算单,供方根据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原件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4、有关滞期、速遣费用的结算。双方应在卸货后10天内对滞期和速遣费用进行确认,滞期和速遣费应含税后统一纳入煤款一并结算。 1、数量验收:在需方卸货码头由CCIC进行水尺计量,计量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当卸货港CCIC水尺数量和需方电子秤数量偏差率小于0.5%,则以CCIC出具的水尺重量证书作为重量最(略)议,双方另行协商重量,作为最终(略):在需方卸货码头由需方全自动采样装置进行采样和制样,双方共同将煤样送至CCIC进行化验,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略),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如确存异议,可将备查样送至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国标进行复检化验(化验时全水分按照卸货港CCIC报告中的全水分进行计算),其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由提出异议方进行委托,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3、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4、质量和(略),供需双方应同时派人到达现场参与验收并签字确认。如任何一方未能按时到达,则视(略),并承认结算依据。 5、卸货码头数量和质量的验收费用由供方承担。 | 下载合同样板 |
考核条款
1.最终以中标价(略)。 2.签约合同热值同需求热值。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保(略).参与投标即认可我公司合同模板,中标后按此签约。 5.对于前期在我司电商平台中标,但未在招标期限内正常履约、且未达成最终供货协议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买家联系信息
毕维伟 | (略) | 销售集团(**公司采购) |
报价规则
密封报价 | 2022-06-24 14:33:32 | (略)4:33:32 | 高于最高限价,视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