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在网交易药品投标企业提出的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情况,现将有关药品企业名称变更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1)。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略)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略)
同时,基本药物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略)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规定程序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请涉及基药的生产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并在(略)7时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2),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略),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办理事项+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逾期未能完成备案工作的,变更申请将不予办理。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食品药(略)(**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示。
附件1:(略)
附件2:(略)
**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