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云新石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技改线构筑物及机器设备
交易项目编号:S11(略)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首云(略) | 项目编号:S11(略) | |
(略) | ||
**首云新石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设备 | |
(略) | ||
142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 | 挂牌日期:2022-9-22 |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略))及交易服务费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同时另行交纳28万元拆运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和拆运保证金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3、受让方应于《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交接拆运协议》,《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略)。 4、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清运完毕的,甲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略)。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略)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略)。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6. 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 | ||
https://(略)com/dzsw/detail/(略).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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