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以下简称“方案”)、《**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现将**省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一)经审核通过的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将于2022年10月17日起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目录详见附件1。
(二)无省级采购平台**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议价采购。
二、第六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对应同通用名的老中标药品,将在非中选药(略),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三、样(略)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略),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
(二)企业完成样品备案后,应于2022年10月13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略),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基药备案的企业,可延期至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00点(截止时间),在此时间内仍然未递交样品备案资料的需样品备案药品,将取消挂网交易资格。
三、(略)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挂网交易药品信息(包括最小(略)、备注等)。
药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派授权代表在(略)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略),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信息补充完善”。
四、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略)。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省药(略)。
联系方式:(略)、(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