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略)。
2.2.2 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3 应答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今签订的一个及以上终端的准入或接入类、网络的准入或接入类项目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含)。需提供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对应发票(每份合同至少一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及网上查验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价 格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 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略)。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2.2.4 销售许可:本次应答产品须具备国家公 安部颁发的产品类型为“信息安全-终端接入控制产品”或“信息安全-访问控制”或“信息安全-内网主机监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https://(略)gov.cn/ispl/jsp/common /ProductList_Public.jsp。
2.2.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开选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其跳转网站。
2.2.6 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略)
2.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