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新进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名单的通知(第二十五批)
发布日期:(略)
发布日期:(略)
各配送商:
根据2018年6月8日挂网的《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商报名审核工作流程变更的通知》要求,第二十五批药品配送商已审核完毕,现将审(略)(详见附件),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3日。
二、申诉投诉质疑
(一)递交方式
1.在公示期间如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递交加盖企业鲜章的申、投诉函及举证材料。
2.如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申投诉函、举证材料。
(二)递交地址
**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办公区二楼大厅前台,并递交相(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略)
**壮族自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