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太(略)(左幅ZK3+300~ZK3+410右幅YK3+259.559~YK3+369.561) 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
发布时间:(略)
各投标人:
(略))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现变更为:(略)
2、原文件领取截至时间:(略)
现变更为:(略)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2为: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略),低于 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现变更为: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 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