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三桥溪以东、省耕西路以南地块(城市展厅装修)(EPC工程总承包)已经由**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略)-04-(略) 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招标人为**鹏珵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招标范围本次为EPC总承包模式招标。
2.1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略)。
2.2建(略):
本项目位于:**县环城南路(高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指挥部);建筑面积约280 平方米。
2.3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略)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验收并移交(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含设计工期和(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以下(1)的施工资质和(2)的设(略):
(1)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仅指**省省外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并要(略));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略)(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略)。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略)
(1)联合体单(略),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全部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承担全部设计工作的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0月08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前,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须持单位介绍信(须有联系人姓名、联系号码)、企(略)身份证等复印件(复印件上均应加盖企业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到**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县(略))报名登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 时30分。
5.2投标文(略):**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开标室(**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5.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现场递交(递交人(略)):应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2)通过邮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略)(**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鹏珵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略):**市(略)
地 址:**市市府大道西段618号 地 址:**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电话/传真:(略)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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