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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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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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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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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开
项目编号:(略)
受**市**(略)(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对其拥有的**市**烈山镇7.5KM道路所属废弃石料以拍卖(网络拍卖)的方式公开拍卖。
委托方承诺本(略),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 拍卖标的:**市**烈山镇7.5KM道路所属废弃石料。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吨) |
参考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清运保证金(万元) |
1 |
**市**烈山镇7.5KM道路所属废弃石料 |
约51. 59万 |
(略) |
500 |
80 |
实际吨数达不到或超过公示吨数,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
二、本次交易行为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淮世诚评报字[2022]01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2535.1300万元人民币,该评估结果已(略)。
四、意向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
2、买受人获得竞拍标的物后,当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废弃石料出让合同》。并在《废弃石料出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清运保证金。成交价款账户:(账户名称:**市公共**交易中心;账号:1331 2010 2100 0146 498;开户行:徽商银行**相阳支行);清运保证金账户:(户名:**市**烈山镇人民政府;账号:1331 0010 2100 0979 065;开户行:徽行**烈山支行)。以上金额全部缴清后,方可启动废弃石料清运。
3、买受人成交后,清运时间与施工时间同步进行,待土石方施工结束后30日内将场地内石料清运完毕,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清运工作。
4、买受人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公司运输,渣土运输公司应无不良运输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符合环保要求(略),运输中全程车。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运输路线规划应按市容要求行驶;买受人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场文明施工作业。
(1)、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
(2)、裸露黄土100%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采取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
(4)、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略)。
(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6)、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略),抑制扬尘污染;
5、买受人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市政道路运(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运输路线道路损坏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获得(略),施工现场不得筛分标的物,若发现竞买人现场筛分标的物,委托人有权终止清运合同并要求竞买人清退出场,并承担委托人一切损失。
7、竞拍人资格由**市公共**交易中心和**市**烈山镇人民政府共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到拍卖公司领取拍卖资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
六、标(略)
(一)标的展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1日;标的地点:烈山镇7.5KM道路。
(二)答疑时间:2022年11月1日上午9:00时在**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公司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6:00时止,报名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5楼520室;
(二)拍卖时间: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三)拍卖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竞价厅(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
(四)意向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6:00时前到**市公共**交易中心5楼520室及拍卖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八、竞买人须知
(一)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略)(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网络竞价程序(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略),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500万元。未成交者,拍卖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无息退还。(账户:账户名称:**市公共**交易中心;账号:(略);开户行:徽商银行**相阳支行)缴纳后到**市公共**交易中心5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
九、特别说明:(一)本场(略)(**(略).5KM道路所属废弃石料一批),本公司与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须对标的物的情况,及环保、清运等政策等进行全面了解。此批料为废弃石料,一旦竞买人竞拍成功,即视为完成对现场标的物的勘察,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至全部内容和相关资料,自愿接受(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买受人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状标的物的状况为由,拒绝签订(略),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二)本次拍卖会标的成交后,本公司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拍品的质量担保责任,实际吨数达不到或超过公示吨数,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三)此次拍卖(略),买受人如需要提(略),所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市**烈山镇人民政府 郝朝金(电话):(略)
**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 孟先生(电话):(略)
地址:(略)
**市(略)
**市亿隆拍卖有限公司
(略)
附件:附件4-网络竞价程序.docx 附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附件1:拍卖文件.docx 附件: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附件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