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辅道及人行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略)
(略)(采购人名称)的**县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辅道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辅道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3、采购项目预算:(略)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略)
t履约保证金:(略)
¨预付款保证金:(略)
¨质量保证金:(略)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工期 |
标的预算 |
1 |
**县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辅道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
**县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辅道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
106国道旁:透水砖人行道、厚路平石、路缘石花池、马尼拉草皮铺设,毛石挡土墙;辅道旁:透水砖(略),混泥土路面,红叶石楠、红叶石楠球、女贞球、色块小苗种植,波纹管、检查井、雨水口等。具体要求详(略)。 |
(略) |
(略)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略)。
2、支持中小企业:(略)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略)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略)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略),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略),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略)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略),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现场获取。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略)5时0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略):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电子增信)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电子增信)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略)。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上发布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本公告选项:(略)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略)
2、电话:(略)
十二、采购(略)
1、(略)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 话:(略)
(5)邮 编:(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系人:(略)
(4)电 话:0735-2150900 /(略)
(5)邮 编:(略)
(6)电子邮箱:(略)
(略)
**省政府(略)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略),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略),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略)
¨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略),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略)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略)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