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镇石燕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比选更正公告
致各比选申请人:
原比选公告内容:2.7代理项目估算金额:3.66万元; 3.3拟任本项目人(略):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市政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更正为:2.7代理项目估算金额:48(略)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房屋建筑类似(略)。
原比选文件内容: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略))规定的收费标准动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11月23日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26日08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变更为:4.1凡有意参加(略),并同意本项目为固定价3.66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动 /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略)26日08时00分(**时间)在**(略)(**省)(http://(略)gov.cn)下载(略)(详见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