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代理商)信息的公示
发布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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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根据企业递交的代理商代理协议,药品补充批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拟变更部分在线交易产品的投标企业(代理商)(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略)。
联系人: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略)。
地址:**市*(略)(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省药械采购中心。
**省药械采购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