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略)
挂牌日期:2022-11-30
GR2022LN(略) |
((略)新亚电力有限公司库存材料转让 |
其他资产 |
**新亚电力有限公司 |
(略)X3 |
自然人 |
出让人 |
118.5万元(人民币元) |
5工作日 |
(略) |
否 |
网络竞价 |
1、本次转让(略),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受让方不得以实物与评估报告明细不符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2、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略),并于签订合同(略)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略)。 4、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0 万元,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 7 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在扣除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其他应扣款项后,履约保证金若有剩余的,经双方确认后,转让(略)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则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受让方追索。 5、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