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征求公众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组织编制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标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1、邮寄地址:(略)
2、邮寄邮编:(略)
3、电子邮箱:(略)
4、联系电话:(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注:本次为成果公示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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