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略)
2、意见递交方式:(略)
3、意见接收机构:(略)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
6、联系邮箱:(略)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略)。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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