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开发区工业互联网-数智化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一期)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ZSQHGC-(略)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略)
五、变更原因:(略)
六、变更内容:
1、变更事项:(略)
2、原(略)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现变更为:(略)
本项目不收取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以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略).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交纳形式:采用有效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以下统称“保函”)任何非现金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3.重要说明:
3.1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电子(略)
注:对提供虚假保函资料或虚假保证的,记入企(略)。发现或接举报核实招标人拒绝或排斥投标企业自主选择保函形式的,应当(略),并记入不良信用信息。
3.2参照《**省公共**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文件按(略)规定的无效标情形处理。
(2)电子保函要求“(略),投标保证的缴纳时间以保函开具时间为准,保单支付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标段)投标保证规定截止时间之前,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省公共**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系统入口→ 电子保函平台”模块进入“**省公共**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省公共**交易电子保(略)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后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投保成功。
4.投标保证截止时间为 (略)9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退还: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或担保的,出具保函(保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责任,自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解除。电子保函无需退还投标人。
6、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由牵头人缴纳。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于总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高(略)
联 系 人:(略)
八、监督机构: (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电子保函服务平(略)(简版).pdf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保函投标人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中心电子担保保函第三方服务平台(详版).doc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