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柳邕(略)期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会交易公告
受委托,(略)农品易拍平台(以下简称农品易拍平台)定于 2022年12月09日15:00举行20221209期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会。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
2020年入库的早籼稻255.216吨,共255.216吨(详见交易清单,以交易日最后公布的标的清单为准)。
**新柳邕(略)期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会交易清单 | ||||||||||||
承储单位 | 储存地址 | 仓号 | 生产 年度 |
品种 | 等级 | 产地 | 存储 包装 |
数量(吨) | 车(船)板前 费用(元/吨) |
属性 | 是否可开具 增值税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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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大院 | ****县建新路159号 | 9仓 | 2020 | 早籼稻 | 三级 | ** | 散装 | 255.216 | 30 | 县储 | 可开专票 | |
小计 | 255.216 | |||||||||||
合计 | 255.216 | |||||||||||
看样联系人:(略) |
二、报名条件、交易方式、看样地点及截止时间
1、从事粮食经营业务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报名竞买,首次报名者须先按规定提交相应的交易商登记表及有关材料申请注册成为本平台的交易商。报名截止时间:(略)
2、交易方式:(略)
3、看样地点:(略)
4、看样时间:各标的物承储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看样截止于2022年12月08日。
5、交收质量标(略):在仓库堆边交提货,以各标的物承储粮库仓库现货显示的质量标准现状交付货物。标的物所标明的品种以交易清单为准,农品易拍平台对竞价销售标的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易商参与(略),应在看样期间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略)。交易商一旦报价竞买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质量与库存物品相符。竞价成交后,交易商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取消该项交易,必须无条件接受交易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结果(包括价格、质量、数量等)。
6、缴款及提货要求:
缴款截止日期:成交之日起15日内,即(略)缴清货款。
提货截止日期:成交之日起15日内,即(略)提完货。
清算截止日期:提货截止日期起5日内办完短少及各项费用的结算。
三、交易保证金、手续费及划保证金划入账户
1、竞买保证金标准:110元/吨(含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和预交的手续费10元/吨)。
2、交易手续费标准:农品易(略).5 l;(略),按成交额1 l;向卖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一旦收取后将不因合同终止、违约、短少而退还或部分返还,不成交不收手续费。
3、竞买交易商需根据自己计划购买的数量于资金划入(略)。
4、资金划入截止时间:(略)
5、(略)
开户行:(略)
户名:(略)
帐号:(略)
四、竞价流程
交易开始后,竞买交易商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按照每吨5元的整数倍递升出价,120秒基本时段结束后,开始对该标的当前最高价进行30秒倒计时,出现新报价后,前一价位的报价自动失效,重新进行对最新价进行30秒倒计时,直到无人出价,倒计时结束,最后系统自动(略)。在起始价位上无人出价时,即标(略)。
五、货款结算方式
卖方不委托结算货款方式,成交后(略),买方货款的支付及提货由买卖双方依据合同协商自行完成,原成交时冻结买方的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买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卖方协商安排付款及提货进度。卖方指定货(略):
序 | 卖方/属性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县储 |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 | **农村**银行营业部 | (略) |
六、交易(略)
1、参与交易(略)交易细则》,参与交易前须认真阅读交易会的交易公告,承认并遵守交易公告之所有相关规定,接受农品易拍平台的监督和管理。
2、报价单位:(略)
3、买方须在提货截止日期前提货完毕,由于买方原因逾期未提货出库的,对于买方已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及其附属所有权视为完全转移给买方,逾期未出库的部分,卖方承储库按2元/吨●天向买方计收逾期仓库保管费;对于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仍属于卖方所有,逾期(略),视为买方交收违约,按买方交收违(略),且卖方有权收回另行处置。
4、在(略),买方向本公司提(略),本公司经与卖方确认后,凭卖方的确认函释放冻结的保证金。若双方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时,本公司有权依照具体违约情形扣除违约金后再释放已履约部分的保证金。
5、交易商在工作日以电话、信息等方式向本公司提出出金申请,本公司按照流程,根据交(略) 指**算账户 办理资金划出;正常情况下,交易商在提出申请,并经本公司审核无误后,本公司将于三个工作日完成交易商出金业务;特殊情况下,本公司办理出金业务时间顺延。未主动申请出金的视为保留资金在本公司,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不作出金处理。
七、联系方式
电话:(略)、(略)、传真:(略)
联系人: (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地址:(略)
特此公告。
(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