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第五章“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内容描述不完整,导致内容设定不合理,补充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原内容如下:
①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的财务报表、附注,除此之外,审计报告可不再附其他资料);
②递交响应文(略)
③经财政(略)(响应)担保函;
④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承诺函原件。
更正后内容如下:
(略)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的财务报表、附注,除此之外,审计报告可不再附其他资料);
②递交响(略)证明复印件;
③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响应)担保函;
④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承诺函原件。
(以上四项只需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及区县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县金宝(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