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RZRC-2022-070 | 发布时间 | (略) |
项目名称 | 中西峪第三停车场渣土回填项目招标公告 | 阅读量 | 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西峪第三停车场渣土回填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略)
2.1、项目概况:(略)
2.2、项目编号:(略)
2.3、(略):中西峪第(略),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标段划分:(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计划投资额:(略)
2.7、质量要求:(略)
2.8、建设地点: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略)。
3.3、资格审查方式:(略)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于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略)(海曲中路39号海曲文化大厦14楼14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接收(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需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略),需同时附贴法(略))、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注:上述各类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 招标文件每(略),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略)(海曲中路39号海曲文化大厦14楼14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海曲中路39号(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