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略)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实施地铁19号线二期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第三次),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
(略)
2.项目名称:
地铁19号线二期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第三次)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
19号线二期**村停车场员工食堂液化石油气配送。
5.工作内容:
负责(略)19号线二期员工食堂液化石油气配送。
6.项目地点:(略)
7.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暂定共计10个月,暂定开始(略),暂**束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略),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 3 年(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至少具有 1 个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液化石油气配送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
不存在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九条规定的响应人限制响应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在**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略)cn:1443)本公告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0时00分,地点为**市**华兴街道簇桥后街199号**地铁新苗控制中心二期410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略)cn:1443)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略)
传 真:(略)
相关附件
|
地铁19号线二期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