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3.4.1投标保证金更改为:
本项目交纳(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市(略)
账 号:(略)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三、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略)。
缴纳方式之二(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市柯**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缴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钱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略)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略)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略),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略),招标人告知**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2022年1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