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小(略)(一)
至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中:
2.5 工期要求: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略),竣工日期以(略),并出具居配工程竣工检验报告单的日期为准。
现修改为:
2.5 工期要求:工期【15(略),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6】月【14】日,竣工日期以**(略),并出具居配工程竣工检验报告单的日期为准。
招标文件涉及之处均做相应修改。
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八仙小区C10-1地块供配电工程(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略)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