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17:(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略) 17:(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阳明镇**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公示牌做法大样图.pdf | ||
附件2 | (略)磋商文件(2022120701).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2.磋商文件第29页,第30页:即磋商文件第四章第5点详细评审中“售后服务响应时效”描述不清晰:
更正内容:
原内容:
采购包1**县林长公示牌(8个镇)及宣传项目、采购包2**县林长公示牌(6个镇)及宣传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效 (6.0分) |
服务响应时间(提供承诺函)进行评审: 1.在用户需求1.5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响应提供服务的,得 6分; 2.在用户需求2.5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响应提供服务的,得 4分; 3.在用户需求3.5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响应提供服务的,得 2分; 4.其他不得分。 注: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书。 |
现更正为:
采购包1**县林长公示牌(8个镇)及宣传项目、(略)(6个镇)及宣传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效 (6.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审: 1.在用户需求1.5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响应提供服务的,得 6分; 2.在用户需求2.5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响应提供服务的,得 4分; 3.在用户需求3.5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响应提供服务的,得 2分; 4.其他不得分。 注:响应供应商提供(略),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售后服务网点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4.本项目采用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为便于核查,响应供应商转帐成功后将回单发送至我司邮箱(Email:(略))。
5.疫情防控要求: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来我司办理业务,请配合以下防控工作:
(1)所有来我司办理业务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2)疫情期间开标活动只接受一家响应供应商(略)
(3)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开标现场须单独提交有关疫情防控的《投标人承诺书》 (格式详见附件)
(4)如**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有新规定,按其最新规定执行。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省**市**县阳明镇**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