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河白露工业园段水系连通工程(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黄土河白露工业园段水系连通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E(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1.4.1款中“(2)招标人的其他约定: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施工单位) ,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管理员证书等提供的材料必须清晰、有效) 。”。 现修改为“(2)招标人的其他约定: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管理员证书等提供的材料必须清晰、有效) 。”。 2.相关(略),其余内容不变,请按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二、(略)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602室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E 一 mail:(略)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略) 2022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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