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工程技师学院会计服务项目
二、(略)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报价人名称(略))的国内独立法人,持有中华人民**国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对公账户。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略)活动期间。
3、参与报价企业来校获取报价单时,应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供校方查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招标方式
一次报价,以总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四、招标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时间: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9日17:00止(**时间)。投标单位于招标文件领取期间应考察并充分了解学院财务业务情况。因疫情原因在(略)处面谈并领取考察登记表,投标时一并提供。
五、递交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间)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密封报价,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参与投标企业(商家)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略)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价单;考察登记表;其他资料等(以上均须加盖公章)。
2、递交及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开标现(略)。
六、(略)
联系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