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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及盐碱地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全部类型 2022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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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淖尔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及盐碱地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8日 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淖尔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及盐碱地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一包:**县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林草地土壤样品,**、**、**县、**、**荒草地土壤样品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第一包:**县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林草地土壤样品,**、**、**县、**、**荒草地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90,2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各个标段服务内容合同中另行约定),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

合同包2(第二包:(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品目(略)(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第二包:**县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25,9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各个标段服务内容合同中另行约定),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

合同包3(第三包:(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略) 第三包:**县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略)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略)(具体服务期根据各个标段服务内容合同中另行约定),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

合同包4(第四包:(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第四包:**耕园地土壤(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略).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各个标段服务内容合同中另行约定),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

合同包5(第五包:(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略)(元)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包:**耕(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308,0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略):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各个标段服务内容合同中另行约定),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

合同包6(第六包:(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第六包:**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略)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各个标段服务内容合同中另行约定),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

合同包7(第七包:**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略)(元)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第七包:**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县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10,6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各个标段服务内容合同中另行约定),并将检测结果上(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包:**县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林草地土壤样品,**、**、**县、**、**荒草地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企业或名录内外其他符合检测实验室必备条件要求的检测实验室。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详见《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略))2、未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2(第二包:**县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企业或名录内外其他符合检测实验室必备条件要求的检测实验室。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详见《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略))2、未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3(第三包:**县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企业或名录内外其他符合检测实验室必备条件要求的检测实验室。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详见《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略))2、未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4(第四包:**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企业或名录内外其他符合检测实验室必备条件要求的检测实验室。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详见《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11号))2、未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5(第五包:**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企业或名录内外其他符合检测实验室必备条件要求的检测实验室。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详见《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11号))2、未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6(第六包:**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企业或名录内外其他符合检测实验室必备条件要求的检测实验室。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详见《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略))2、未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7(第七包:**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县耕园地土壤样品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企业或名录内外其他符合检测实验室必备条件要求的检测实验室。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中,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详见《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略))2、未入围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检测实验室名录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国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略),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略)。

售价: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09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 (略)(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略)

本项目开标地点:(略)(**淖尔市开源北路2号**淖尔电商物流园区电商1号楼3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淖尔市开源北路2号**淖尔电商物流园区电商1号楼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2(略)


相关附件:
**淖尔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及盐碱地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略)).pdf
附表(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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