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现将第三章第3点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3)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更正为: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有效备案凭证(备案范围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三、(略)
四、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2-09 10:30:00,更正为:2022-12-14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略)0:30:00,更正为:(略)0:00:00。
2、第四章第8点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3)供应商若(略),供应商若为(略)(经营项目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复印件盖公章)更正为: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略)(经营项目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有效备案凭证(备案范围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复印件盖公章)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9日10:30更正为2022年12月14日10:00
4、(略),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请谅解,希望各供应商理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