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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告字〔2022〕41号

广西玉林 全部类型 202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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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北自然资告字〔(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略),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镇大兴路0128号的G〔2022〕148号地块、**镇陵宁中路18号的G〔2022〕149号地块、**镇陵宁中路10号的G〔2022〕150号地块、**镇陵宁中路12号的G〔2022〕151号地块、**镇大兴路0103-1号的G〔2022〕152号地块、陵城初中门口沿江北路边的G〔2020〕12号A地块、B地块、C地块共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地块

范围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用途

出让

年限

土地开发程度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G〔2022〕

148号地块

**镇大兴(略)

见用地界址图

404.16

(略)㎡;容积率≥3.5且≤5.23;建筑密度≤91%;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略)。

城镇住宅用地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253

505

G〔2022〕

149号地块

**镇陵宁中路18号

见用地界址图

125.19

(略)㎡;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略)。

城镇住宅用地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126

252

G〔2022〕

150号地块

**镇陵宁中路10号

见用地界址图

76.49

总用地面积76.49㎡,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6.49(略).5且≤5.75;建筑密(略)。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132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略)

现状

77

154

G〔2022〕

15(略)

**镇陵宁中路12号

见用地界址图

79.81

总用地面积79.8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9.81㎡;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略)。

城镇住宅用地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81

161

G〔2022〕

15(略)

**镇大兴路0103-1号

见用地界址图

336.39

总用(略).39㎡,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36.39㎡;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134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略)

现状

235

465

G〔2020〕

12号A地块

陵城初中门口沿江北路边

见用地界址图

95.64

总用地面积95.64㎡,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5.64㎡;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97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50

100

G〔2020〕

12号B地块

陵城初(略)

见用地界址图

98.82

总用(略).8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8.82(略).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98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商服(略)

现状

51

102

G〔2020〕

12号C地块

陵城初中门口沿江北路边

见用地界址图

130.1

总用地面积130.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0.1㎡;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略)。

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68

135

其他条件

(一)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略),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略),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略)

(三)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地块竞得人自行拆除,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六)G〔2022〕149号地块、G〔2022〕150号地块、G〔2022〕151号地块沿陵宁中路面业主必须按政府统一骑楼建设标准建设2层骑楼,骑楼总高度不超10米,并满足城市风貌要求。骑楼占地面积属政府所有,不办理相关产权证明;

(七)G〔(略)块严格按照市自然**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八)G〔(略)块严格按照市自然**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九)G〔2022〕150号地块严格按照市自然**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132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G〔2022〕151号地块严格按照市自然**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133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一)G〔(略)块严格按照市自然**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二)G〔(略)地块严格按照市自然**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三)G〔2020〕12号B地块严(略)

(十四)G〔(略)地块严格按照市自然**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 、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略),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略),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五、移交土地时间上述地块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六、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略)),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土地价款到**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八、拍卖时间(略)午10时。

九、拍卖地点**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交易中心。

十、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略)**城南汽车客运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略)午18时00分。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名**市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略)

开户银(略)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土地价款到**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十二(略)

**市自然**局**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略)、(略);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三、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

(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gov.cn/)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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