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Q10-3-03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第三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各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
项目名称:Q10-3-03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根据《璧山六旗片区****
Q10-3/03地块位于璧山区黛山大道东侧、双龙大道以北,占地面积26606.17平方米(约39.91亩),根据调查报告,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约262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262立方米,地块内遗留的一般固体废物约70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完成时限90天(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获取文件期限:**** 至 ****。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各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405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 14:30
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4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经办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