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第三(采购)标段、第四(采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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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内容:
本项目企业资质要求变更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3年有水利、水文信息化(自动化)设备采购或安装调试业绩。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和田市****
联 系 人:玉素甫江﹒阿力木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
联 系 人:张琳磊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