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
项目名称 | 蒙城县****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点击登录查看(蒙坛南路159号) |
招标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城县****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P65中: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息退还。 修改为: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 85%,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息退还。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认为本澄清响其编制投标文件的,应在变更文件发布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本澄清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编制。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3/20 00:00 | ||
开标时间变更 | 否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否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点击登录查看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点击登录查看 2023/3/20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