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供应商应在1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后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成(略)。”现修改为“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中标单位 应在 2 日内(略)(成交)通知书。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逾期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条报价扣除“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略)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略)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略)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略)
三首、创新产品价格扣除:(略)
现修改为“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略)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略)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略)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略)
三首、创新产品价格扣除:(略)
3.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4.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