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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周梅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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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我局正受理周梅凤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号:东方国用(八所)字第1025号]坐标变更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八所镇示范路,土地面积为1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文宇泽,南至道路,西至王隆豪,北至道路,坐标为:J1(X****.522、Y463885.257),J2(X****.853、Y463893.875),J3(X****.020、Y463887.427),J4(X****.559、Y463878.777)。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出具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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