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
招标文件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枞阳县****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类似业绩 |
10分 | (1)投标人具有完成过签约单项合同价1300万元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全国公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②合同协议书③交(竣) 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 若未明确反映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的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的可提供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6分。(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完成过签约单项合同价1300万元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全国公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②合同协议书③交(竣) 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 若未明确反映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的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的可提供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
现修改为:
类似业绩 |
10分 | (1)投标人近3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过签约单项合同价1300万元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全国公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②合同协议书③交(竣) 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 若未明确反映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的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的可提供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6分。(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过签约单项合同价1300万元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全国公路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②合同协议书③交(竣) 工验收报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 若未明确反映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内容的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的可提供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
窗体顶端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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