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至**(黔滇界)段扩容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含咨询)及水土保持监测(含咨询)澄清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略)
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至**(黔滇界)段扩容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含咨询)及水土保持监测(含咨询)
澄清公告(第2次)
致投标人:
根据《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至**(黔滇界)段扩容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含咨询)及水土保持监测(含咨询)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3款规定,招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第2次澄清公告。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次澄清公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事项如下:
1、取消招标文件中对公证书的要求,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公证书。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