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与第三层北座房产分别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万元) |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点击次数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期满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房地产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见正文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与第三层北座房产分别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 | 317.34 | 琼(2022)海口市****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5746710 | 172.4 | |
2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三层北座 | 521.45 | 海口市****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4443275 | 133.3 | |
标的情况 | 房产位于海南省海口市**** | ||||||
特别告知 | 1、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证载产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授权委托方全权办理转让事宜; 2、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三层北座,证载产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因该行已归委托方管辖,公章已上收销毁,成交后过户手续由委托方负责配合办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4562XR 注册地:海南海口 法定代表人:陈其雄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琼中银授信[2022]70号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即房产过户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等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易环节产生的税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在完成产权证变更过户后,转让方将房产移交给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在付清购房款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房产过户。若因受让方原因未及时完成房产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增加转让方税、费及违约金等损失。 4、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买受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 | 3月23日9:00 | 4月7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2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三层北座 | 3月23日9:00 | 4月7日9:10 | 1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报名咨询:麦先生 ****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 点击登录查看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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